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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米河道竟有8座违建桥

2016-10-24 18:25:11
  本报讯 (记者 蒋勇) 近日,慈溪市庵东镇振东村村民向本报反映,村民张某在房屋前江上搭建临时桥梁,已超过拆除期限1年,由此引发其他村民在江上违规建桥、盖房,希望当地政府部门拆除违建桥梁、建筑物,恢复水域原状,确保排水畅通。

  记者赶赴当地采访,沿着六塘江振东村江南路段行走,看到约200米长的江面上,密密麻麻地建有11座桥梁。振东村地处宁波杭州湾新区,当地江河纵横交织,六塘江南承五塘江,穿越振东村后,经七塘江、陆中湾流入杭州湾。

  据镇、村干部介绍,这些桥梁只有东、西尽头2座桥梁,及村民王某房屋前的桥梁经过审批,其他8座桥梁中,有7座无任何审批手续,村民张某家门前的那座临时桥梁,审批使用期为3个月,超过拆除期限1年多了。

  张某家位于六塘江边。平时,张家人与同排居住的其他住户一样,出入家门需通过屋后一条3米宽的水泥路。去年5月中旬,张家儿子婚期临近,按当地习俗,新娘要从前门进入家里。出于人性化考虑,镇、村两级和市水利部门同意张某在家门前搭建临时桥梁,审批使用时间为3个月,到期后自行拆除,于是张家人在六塘江上建起了一座约4米宽的临时铁架桥梁。

  据负责审批的庵东镇政府水利管理工作人员介绍,江面上建永久性桥梁不符合镇、村两级总体规划。按规定,在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如对第三者权益有影响的,申请人需提交第三者承诺书或其他相关文件。由于六塘江对面住户反对建桥,建桥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

  记者从《慈溪市水工程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申请和审查意见表》上发现,张某当初申报审批时签字承诺“3个月内自动拆除,若不拆除,请政府强制执行”,同时还缴纳了5万元河道复原预交款。然而3个月过后,张家人却不愿拆桥,还以种种理由希望保留这座临时桥梁。

  眼看张家不拆桥,与张某同排居住的住户,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纷纷仿效,擅自建造7座水泥钢筋结构或铁架桥梁。记者在现场看到,还有一些业主,甚至擅自将违法建筑物向江面上延伸。

  采访中,一些村民介绍,六塘江功能以排涝灌溉为主,原先经审批建造的3座永久性桥梁已足够了,密集违建桥梁不仅不利于排涝,还存有安全隐患。

  对此,庵东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胡益告诉记者,乡镇一级政府没有执法权,无法对逾期临时桥梁强制执法,只能报请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执行。新区海洋水利管理处综合科科长黄展说,慈溪市水利局于今年1月分别向张某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1月20日前拆除临时桥梁,并对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2月1日,市水利局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相关程序要等6个月后,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谈起为何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事,10月20日,黄展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通过相关程序,由庵东镇政府出面处理这件事。

  六塘江上的这8座桥,什么时候能依法拆除?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