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4小时销售热线

136-9735-5249 / 褚先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南通双马化工公司粉尘爆炸案两工作人员被判刑

2016-01-21 19:46:49
  新华报业网讯 去年4月16日,南通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2名工人死亡,5名工人受伤,这起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社会关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公布,双马化工公司的两名员工蒋林海、隋长勇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3年。

  去年4月16日上午10时许,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硬脂酸造粒车间发生爆炸、起火。发生爆炸的楼房原为九层楼房,爆炸后已倒塌成三层。现场群众称,楼房坍塌致使多人被埋。据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简介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专业化油脂化工民营企业,主要生产原料为可食用棕榈油,产品属硬脂酸系列,燃烧后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经环保部门监测,爆炸未造成周边空气和水体污染。

  被告人蒋林海本是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去年3月初,他在实施对双马化工造粒塔加装空气振动锤技术改造项目时,违反公司《变更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未经过技术论证、风险评估、制定检修作业实施方案,即安排该公司无特种作业资格的车床工徐晶和修理工沈小全安装空气振动锤。事故发生当天,在该公司造粒车间硬脂酸造粒塔正常生产过程中,车床工徐晶和修理工万晓鹏(均无特种作业资格)未办理动火证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即通知被告人隋长勇(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电工)为其使用的电焊机接临时电源。之后,隋长勇违章接电焊机临时电源,徐晶和万晓鹏未采取停车清空物料的措施,直接在造粒塔底锥形体外焊接空气振动锤,致使造粒系统内的硬酯酸粉尘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整个车间燃烧,导致厂房倒塌。